友邦投信獲准發行「友邦旗艦全球成長組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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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0 18:40:00)

精實新聞 2004-09-10 18:37:22 記者 柯安聰 報導

證期局10日核准友邦投信申請募集開放式組合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的「友邦旗艦全球成長組合基金」,總面額100億元,保管銀行為台北銀行。證期局表示,該基金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20億元。

證期局表示,「友邦旗艦全球成長組合基金」投資於國內外之子基金,包括(一)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經金管會核准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投資推介顧問服務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三)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美國店頭市場(NASDAQ)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65%,亦不得高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95%,且投資於本國及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應達該基金淨資產價值70%,其中投資於股票型基金部分,每會計年度平均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60%。

證期局指出,該基金至少應投資於5個以上之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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